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文件
宁商发[2006]74号 关于对全区五星级加油站进行公示的通知 根据自治区党委、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,按照商务部《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》(商务部令2004第23号)、《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》(SB/T10390—2004)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以及《宁夏回族自治区加油站分等定级管理规定》,自治区商务厅联合自治区建设厅、工商局、质量技术监督局、安全生产局、公安消防总队等部门组成了五星级加油站评审委员会,对五市申报的五星级加油站进行了评审。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: 
社会各方面对上述加油站评审结果如有异议请于3月21日之前与自治区商务厅联系。
联系人:刘舒秀 杨文辉 联系电话:0951-5054359,5048350(传真)。
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二○○六年三月十五日 |